勞退新制一次領免稅額計算方式:
1. 免稅額度:
• 2025年度標準:每年19.8萬元免稅(隨年度調整)。
• 免稅總額 = 19.8萬元 × 2005年7月起算的年資。
2. 年資計算:
• 2005年7月1日以後的勞退新制年資,才可用來計算免稅額。
• 2005年7月1日以前的舊制年資,不納入勞退新制的免稅額計算,因為舊制採不同的課稅規則。
舉例:
如果一位勞工在2005年7月開始適用勞退新制,並於2030年退休(工作25年),則他的免稅額計算如下:
19.8萬元 × 25年 = 495萬元免稅。
如果一次領取的退休金總額超過495萬元,超出部分則需依規定課稅。
需要注意的是,若一次領取的退職金總額超過上述計算的免稅額,超出部分需依規定課稅。具體而言,超過但未達39.8萬元乘以服務年資的部分,需將其一半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;超過39.8萬元乘以服務年資的部分,則全數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。例如,若您服務25年,一次領取退職金總額為1,200萬元,其中495萬元免稅,接下來的500萬元(即995萬元 - 495萬元)需將一半,即250萬元,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剩餘的205萬元則全數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。
此外,退職服務年資的計算方式為:尾數未滿6個月者,以半年計;滿6個月者,以1年計。
舊制年資影響:
• 如果該勞工2005年7月前有舊制年資,舊制部分的退休金適用不同課稅方式(一般按所得稅法第14條計算),不與勞退新制合併計算免稅額。
所以,勞退新制的免稅額計算年資的確是從2005年7月1日開始算起,與舊制年資分開計算。
如果一次領太多,要課稅。建議:
1. 申請請領當年度,不要有其它任何「課稅所得」
2. 如果放心政府代操作,或可忍受低報酬者,可領年金:如下
2025年度(申報2024年度所得稅)勞退新制採「按月請領」方式的退休金,全年免稅額為新台幣85.9萬元。換算下來,每月領取金額約在新台幣7.15萬元以下者,無需繳納所得稅。
課稅方式說明:
全年領取金額 ≤ 85.9萬元:全額免稅。
全年領取金額 > 85.9萬元:超過部分需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,依個人適用稅率課稅。
2025年度(申報2024年度所得稅)勞退新制採「按月請領」方式的退休金,全年免稅額為新台幣85.9萬元。換算下來,每月領取金額約在新台幣7.15萬元以下者,無需繳納所得稅。
課稅方式說明:
全年領取金額 ≤ 85.9萬元:全額免稅。
全年領取金額 > 85.9萬元:超過部分需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,依個人適用稅率課稅。